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述职述廉
群众直评直议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村干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廉洁履责行为,现就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增强村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村干部队伍,努力造就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农村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述职述廉对象
各行政村“两委成员”,由各各镇、街道根据各村工作实际确定。
三、述职述廉内容
(一)述职内容
主要报告: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的情况;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等。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情况;
2.党建工作及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情况;
3.村务、党务、财务管理及公开情况;
4.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情况;
5.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惠民补贴等);
6.信访维稳及民事调处情况;
7.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8.其他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
(二)述廉内容
主要报告本人执行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的情况。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有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用村集体资产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
2.是否有假借公益事业为名,非法集资、征用群众私人财产的情况;
3.是否有用公款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借用其他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的情况;
4.是否有在村财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情况;
5.是否有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借用公款逾期不还,挪用、侵占和截留扶贫、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和物品的情况;
6.是否有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在村务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7.是否有在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方面,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8.廉政承诺。
三、组织实施
各镇、街道办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由各镇、街道纪(工)委监督具体组织实施。述职述廉评议大会必须安排在村上,由村“两委”主持召开,参加评议会的有镇、街道主要领导,包村领导、干部,区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村“三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不低于7名、村民代表不低于10名、村民小组长等,严禁乡镇将村干部召集到乡镇集体述职述廉。
四、时间安排
2020年度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于换届前必须结束,往后每年年终或次年年初安排一次,必须实行各行政村全覆盖,具体由各镇街道党(工)委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五、方法程序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报告要做到内容详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在评议会召开一周前将述职述廉报告报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审核。
2.述廉、评廉、测廉。各行政村召开大会,听取村干部述职述廉。参会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对述职述廉对象履职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并就群众反映强烈、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询问或质询,最后由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履行工作职责方面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洁自律情况方面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对测评结果应当场公布。
3.馈廉、督廉。对群众反映的评议意见或建议要当场向本人不折不扣的反馈,如属一般性问题,要求述职述廉对象认真负责地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纪(工)委应监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如有明显违纪问题,则由纪(工)委核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方法;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群众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措施。各镇、街道党(工)委,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将评议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评范围,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做好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的组织、协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片领导)、纪(工)委书记要切实加强对述职述廉工作的指导,认真开展好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绝不能敷衍塞责,马虎对待,严防述职述廉评议工作流于形式,切实起到群众监督作用。
(三)加强督查,严肃工作纪律。区纪委联系指导镇、街道室(部)要加强对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反馈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对未组织实施评议工作或评议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镇、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将评议工作纳入到各镇、街道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指标。
中共榆林市横山区纪委
榆林市横山区监委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