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兴县纪委通过建立实名举报“限时调查、限时报结、限时答复”机制,为实名举报开通了“绿色通道”。
该县纪委规定,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阅批、优先调查、优先处理。对实名举报件必须做到当天登记、提出办理意见、呈报领导阅批,只要是署实名的举报件,自办案件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举报人见面联系,一般性问题1个月内办结,复杂问题或已转立案查处的,在3个月内办结,并由纪委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县纪委书记对实名举报件全部进行阅批。对重要、复杂的实名举报件,包案领导和主办人必须做到限时调查、限时报结、限时答复。
同时,该县纪委设立举报“互动通道”,坚持每周一次的纪委常委信访接待日制度,群众可点名纪委常委接访,并规定纪委常委接访的举报件由接访常委包案;在全县所有乡镇设立纪检信访接待中心,县纪委常委每月到所联系的乡镇,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待群众的举报投诉;优化“受理通道”,该县建立了“海兴纪检网”,实行网站受理和电子邮箱受理等新型举报方式,对信访举报投诉件实行一窗式受理,优化网上举报平台。
为强化对实名举报的保密工作。海兴县纪委要求办案人员对所有的联系告知都要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专门制定信访举报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信访举报件一律作为密件由专人保管。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实名举报件,凡上级纪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转的一律自办不下转;凡直接向县纪委书记举报的一律自办不下转;凡举报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一律自办不下转。
据了解,今年以来,县纪委受理的实名举报案件比去年上升26%,成案的举报案件中,60%以上为实名举报,同时结案回访时实名举报答复率、受理工作满意率均为100%。(张世辉 于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