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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06-28 16:22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区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横山区石湾镇羊圈沟村村委会主任贺伟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贺伟先后62次将本人和村委其他人员的招待费在村财务中报销,共计6181元,其中烟酒支出1192元;2017年12月,贺伟违规给8名组长每人发放补助800元,共计6400元;购买四部治安联防手机,共计400元。2019年1月,贺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横山区塔湾镇梨树塌村支部原书记李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李平在塔湾镇某饭庄先后用餐35次,共计7510元,2016年6月在财务中报销。2018年8月,李平主动向塔湾镇农村账务服务中心交回7510元用餐费。2019年2月,李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横山区波罗镇高家沟村支部原书记王子昌、村委会主任王兴违规招待问题。2015年,高家沟村召开村三委会时列支香烟630元,2017年召开三委会列支香烟699元,共计1329元,在村财务中报销。2019年5月,王子昌、王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横山区赵石畔镇郭家湾村支部原书记周玉全、村委会原主任王成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郭家湾村委在赵石畔某饭馆用餐5360元,在财务中报销;2018年2月,周玉全、王成功在横山区某酒店用餐住宿745元,用白条在村财务中报销。2018年,因其它工作违纪,周玉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成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4月,周玉全、王成功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缴回村财务用餐费6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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