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建区纪委监委启动“多项情况”自查,对谈话函询及处分决定、组织措施、建议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倒逼监督执纪问责更严更实。
自查范围为2016年10月至今已谈话函询了结的信访件,重点针对重要岗位、有可能提拔重用、反复受到举报且内容比较具体的人员,要求各承办室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复核,旨在进一步增强谈话函询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防止出现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与此同时,同步开展处分决定、组织措施、建议执行情况自查。主要围绕2016年8月以来做出的处分决定、组织措施以及在初核、立案、审理期间向涉案单位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开展,要求相关承办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执行落实情况相关要求,客观全面地查看涉案单位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将处分决定、组织措施、建议执行到位。
据悉,为使自查取得实效,对在复核中发现谈话函询对象未如实说明情况或者隐瞒问题的一律从重处理,需要初步核实的按规定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处分决定、组织措施、建议超过规定时限未执行的,要求相关单位作出说明,对建议不采纳、不执行或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组织处理,同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作出严肃追责。(新建区纪委 夏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