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03-26 15:41 作者: 来源:

  为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根据《榆林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2月21日开始,2014年3月底结束。

二、目标任务

本阶段要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根本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加强学习教育、开展主题讨论、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分组织动员、学习教育、主题讨论和征求意见四个环节。

通过这一阶段活动的开展,主要是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弄清楚“为了谁”和“依靠谁”的问题,在深入开展基层调查研究中,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

 3月20日前,成立委局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制定委局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进行思想动员。

(二)学习教育

1、学习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习近平、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党章》、中央八项规定;《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胡志强同志在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等。

2、学习方式。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培训与现实教育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主题发言相结合、理论研讨与交流座谈相结合、研读书目与视频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

3、学习要求。集中学习要精心准备,个人自学要做好笔记。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5次,党员干部自学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广泛交流。各党小组要通过举办座谈会、讨论会、报告会、收看音像视频资料等方式,精心安排学习教育活动,注重创新学习方式,着力提高学习效果。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学习,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进行主题讲课。学习教育期间,党员干部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习考勤记录。

(二)主题讨论、现实教育

1、开展主题讨论。通过中心组理论研讨、党支部专题会议、网络专题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聚焦“四风”,结合实际,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为主要内容的“我的群众观”大讨论活动。每位党员干部要撰写一篇以“我的群众观”为内容的文章,交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开展“六个一”现实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观看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片,用近年来省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党员干部,促使党员干部内心有所触动、自觉规范从政行为。二是组织开展一次学习交流,围绕“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题,结合各自业务工作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实际进行学习交流,县级领导干部在会上交流发言,其他党员干部要向路线教育活动办交学习交流材料,选择质量好的学习交流材料在报刊或网站上公布,促进党员干部真学、学实。三是组织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主题讲课,领导班子成员就主管、分管工作做一次专题辅导,分析当前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的对策建议。四是组织接受一次延安精神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延安精神洗礼,弘扬延安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增强党性修养,锤炼过硬作风;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佳县神泉堡纪念馆接受“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纪律教育,增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群众意识,塑造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形象。五是举办一次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分两批到延安行政学院接受培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六是组织开展一次“我身边的勤廉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以发生在干部群众身边的勤政廉政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挖掘和宣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最美”现象,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开展“基层走亲”。进一步深化“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建立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每名班子成员都要确定1个乡、1个村、1个部门单位作为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室党员干部都要到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与基层党员群众进行座谈,体察民情、听取意见。要组织党员干部到居住或联系的街道社区体察民情,听取社区及居民代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尽力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好事。“基层走亲”活动以党小组为单位,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

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网站专栏等多种形式,分别征求县(区)纪委、市直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此外,还要向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以开座谈会、个别访问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梳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群众路线、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方面的意见建议,重点是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梳理汇总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党员干部本人,便于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同时研究确定写进整改方案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科室的学习教育活动,同时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带头搞好个人自学,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要大力弘扬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党员干部要围绕查找和解决“四风”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防止空泛的学习,空泛的议论。要处理好学习教育与推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第一阶段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同时对第二阶段工作要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相关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新闻热点

最新发布

关键字:
栏  目:
日  期:
范  围:
 

版权所有:中共榆林市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榆林市横山区监察委员会
维护运行:横山区纪委网络信息中心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