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紧急信访举报,应按照应急处理预案及时进行处理。
二、对于群众上访举报涉及党员干部即将发生的可能会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政治影响的,应当及时将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及时挽回损失,消除影响。
三、上访中扬言要静坐、游行甚至报复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同时,及时与上访者所在单位或地方取得联系,派人接回。
四、接访中如发现上访者有轻生念头,要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设法收缴致残物品,同时要稳定其情绪,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五、对于重要上访问题,在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要对反映的问题尽快调查落实,妥善处理,以确保社会稳定。
六、对于政治敏感性强的上访,接访人员的立场、观点和态度必须旗帜鲜明,将情况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统一答复意见。
新闻热点
5
6
7
8
9
10
11
12
最新发布
版权所有:中共榆林市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榆林市横山区监察委员会维护运行:横山区纪委网络信息中心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