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聚焦】横山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
【廉政箴言】一则
【廉政漫画】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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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聚焦】
横山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
近年来,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坚持对漠视党纪法规的行为采取“零容忍”高压惩治,查处了多起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去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33件,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政务降级1人,党内警告20人,政务警告11人。
在查处过程中,横山区纪委监委坚持凝聚合力,挺纪在前,采取三项措施严查快处:一是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建立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线索移送办理机制,不定期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接,互通信息,对移送至县纪委监委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坚决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属于党员或公职人员的,直接由区纪委案管室进行问题线索批办,明确主办责任并限期办理,做到快查快处。二是坚持问题严查快处。加强与司法相关部门对接,凡是经过公安处罚或法院判决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直接由区纪委审理室同违纪违法当事人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对该错误的认识,并依据行政处罚书或判决书定性量纪,及时作出处理,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舆论共识给予刚性约束。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通报曝光、正反教育相结合等方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消除侥幸心理,强化自我约束,绷紧思想防线,坚守纪法底线,从源头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实现了从“不敢违”向“不能违”“不想违”的转变。
“通过对酒驾、醉驾问题党员、公职人员的严肃查处和追责,向全区党员干部释放了监督无死角,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坚决消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潜在威胁,使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横山区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在相关案件分析会上再次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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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箴言】
行船不端风浪毁之;为官不廉百姓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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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漫画】
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