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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创新方式,助推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20 15:09 作者: 来源:

近年来,横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切实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受理和办理重点检举控告,加强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研判,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服务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实行办信与接访分离,实现接待“零距离”。为进一步优化信访接待场所环境,积极维护接访工作正常秩序,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区纪委单独设立信访接待室,配备信访干部2人,专人接访,实现办信与接访分离。

二是统一归口受理,实现举报“零遗漏”。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要求,横山区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对上级纪委、监委交办转送、本级自收、下级纪委报送以及巡视巡察、作风整顿等专项整治工作移送的各类信访举报件统一归口受理,所有信访举报件统一编号登记,单独台账管理,及时分流处置,实现信访举报“零遗漏”。

三是归口分级办理,实现转信“零积压”。对于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件,横山区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处置,将信访举报件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粘贴专属条形码进行编号管理,并进行跟踪督办。对涉及市管及以上干部(单位)的信访举报件,信访室在请示市纪委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附函径送市纪委信访室;对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信访件,按照《监督执纪规则》要求,及时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程序分办;对乡镇纪委管辖范围内的,经主管领导批示后转送乡镇纪委。

四是及时分流处置,实现线索“零暂存”。近年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对上级交办转送、本级自收、公检法移送、巡视巡察移交等问题线索,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处置方式及时分流处置,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通过问题线索有效处置,今年后半年群众上访量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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