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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创新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20 10:11 作者: 来源: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不断健全科学合理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体系,横山区纪委根据中、省、市文件精神,立足区域实际,率先在全市开展“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台账计分考评办法。

抓住“牛鼻子”,夯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既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也是党中央对各级党委、纪委提出的明确要求。我区考评办法规定,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确保“两个责任” 落到实处。

 科学合理考核,“正负清单”台账管理。我区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包括日常监管、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被考核主体将按职能进行分类考核。日常监管考核以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台账计分管理,分为正面清单基础分、加分项目和负面清单减分项目,加分不封顶,减分不保底。正面分值和负面分值相加为日常监管考核最终分值,日常监管考核分值占年终考核总分值60%。年底综合考评按照自查自评、检查考核方式进行,考评结果占年终考核总分值30%。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占年终考核总分值10%。

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抓早抓小抓经常。我区纪委在日常监督上持续发力,我区不定时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区域内发现的苗头性的问题进行早提醒、早纠正,对发现的问题抓早抓小,坚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

 严格责任追击,倒逼责任落实。横山区纪委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平时因工作滞后被区纪委通报批评一次给予扣除相应分值,直接计入“两个责任”成绩的负面清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来促进“两个责任” 的落实。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2017年2月23日,横山区纪委印发了《2016年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横纪字〔2017〕2号),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滞后的南塔办事处、雷龙湾镇、双城办事处等三个乡镇纪委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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