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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纪委监委公布“专项整治公共资源交易 违规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19-12-09 14:50 作者: 来源: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区纪委监委决定结合“不忘初心,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一)国家公职人员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10种行为

1、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批条子、打招呼、搞暗示。

2、纵容、默许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为请托人违规挂靠(包括形式上联营,实质上挂靠)有资质的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向有关单位批条子打招呼、搞暗示。

4、出面组织、参加投标人为招标人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相关人员安排的吃请活动,或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5、为使投标人中标而向业主打招呼,或者指使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干预、影响、操控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泄露评标专家信息。

6、授意或者默许将法定公开招标项目改为邀请招标,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随意设置不符合项目实际需要的投标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限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而影响中标结果。

7、要求中标人放弃中标、违法分包、转包,或者为中标人指定、推荐分包人、供货商、服务商。

8、打招呼、批条子、搞暗示或者在合同中要求采购方、服务购买方,购买指定的产品和服务。

9、对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的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压案不查,或者利用监管机关干扰中标单位正常工作,或者对监管机构施加影响,干预其对中标单位依法采取的正常监督执法活动。

10、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二)业主单位规避招投标、弄虚作假等问题10种情况

1、业主单位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采取集体研究、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变通方式将项目折分或化整为零,或者假借保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的名义,形成应招标项目不招标、规避招标,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应进场项目不进场等问题。

2、业主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发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等问题。

3、业主单位协同或者授意招标代理公司利用交易系统漏洞故意错填项目代码,导致开标时系统无法显示信息只能转入线下评审,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等问题。

4、业主单位协同或授意招标代理公司规定时间内不在信息平台抽取专家,导致不能按预约专家而采取应急专家评标,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等问题。

5、协同或授意招标代理公司违规编制招标文件,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投标条件,故意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

6、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增加预算。

7、对中标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履约监管不力。

8、以业主身份干涉评标专家评标。

9、唆使或授意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信息串通各投标人围标串标等问题。

10、其他违规违法问题。

举报热线:0912-12388;

受理举报电话:0912-7616633;0912-76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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