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以下十项规定:
1、各类会议坚持节约简朴原则,不安排任何形式的宴请,有机关灶的尽可能在机关灶就餐;
2、严格控制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会议尽可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3、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和旅游等活动;
4、除慰问老干部、军烈属、伤残军人、困难职工和困难群众外,一律不准滥发钱物;
5、下基层检查调研一律在乡镇“廉政灶”就餐,不准宴请、不得喝酒、不上高档菜肴;
6、下基层一律不准赠送接收纪念品和土特产品;
7、严禁出差超标准住宿、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8、严格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9、严禁借评比表彰等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10、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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