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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中国特色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之七

发布时间:2014-09-05 09:55 作者: 来源:
庄德水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把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确定为七大改革任务之一,明确了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为健全中国特色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提供了工作指南。

彰显法治反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实践成果,一系列代表性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出台并得到切实执行。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如整个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严密、具体法规制度之间有待实现相互衔接和支撑、法规制度执行有时不到位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切实增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建立健全基础性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形成监督和制约权力的完整体系。

党中央一直重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强调“在反腐败制度建设方面,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党风廉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法治反腐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的核心精神,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趋势。法治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方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离不开法规制度的支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是法治反腐的工作基础。并且,从腐败发生的现实条件来看,腐败动机、腐败机会和腐败资源是三个重要因素,要消除这三个因素的影响,离不开抑制腐败动机、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减少腐败机会、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控制腐败资源、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而要达到这些目标,归根到底要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

扼住权力之喉

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属于政治层面的顶层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复杂、涉及面广,面临着巨大的现实挑战。对此,《方案》基于我国国情和发展现实,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紧紧围绕当前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领导干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提出具体的设计要求。《方案》针对“裸官”问题,要求结合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加强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职务限入和选拔限制,对有关人员实行岗位调整,防范可能发生的资金转移和贪官外逃等后果。针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这些制度内容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防止利益冲突是国际社会治理腐败的前瞻性策略,也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最基本的伦理原则,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从一定意义上说,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的功能之一即是为了防止利益冲突,围绕权力和利益之间的关系,作出合理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安排,明确领导干部权力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界限,构筑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防火墙”。为了防止利益冲突,《方案》要求完善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运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进行核实,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实行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要求完善任职回避制度,并对领导干部亲属担任公职提出严格规范。要求建立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的制度,清除歪风陋习,割断特权与腐败的孪生关系。这些制度的推行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预防腐败发生。

“双管齐下”策略

《方案》实行“双管齐下”策略,既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行为的监管,又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行为包括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监管,并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从近年所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家庭腐败”现象日益突出,一人当官,全家受益,一人落马,牵出全家,甚至一些亲属直接充当领导干部的腐败中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腐败利益链。与此同时,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实行“萝卜”招聘或把亲属优先安排到社会组织担任领导职务,从而实现家庭腐败利益的最大化。这些腐败现象都是权力“递延化”的结果,所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廉洁性。

这也说明,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腐败行为日益隐蔽化,一些腐败分子认为赤裸裸的权钱交易风险太大,便想借助亲属力量进行曲线敛财,形成攻守同盟。实行“双管齐下”策略,不仅可以对领导干部进行全方面监管,把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空间压缩到最低限度,“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而且可以揭开领导干部亲属用亲情捆绑权力、提高权力附加值的“遮羞布”,切断领导干部为亲属牟取和输送利益的通道。在“双管齐下”策略面前,“贪内助”、“坑爹女”们将无处遁形。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的同时,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健全执行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作者系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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