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区纪委和区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运用“四种形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审查调查区委管辖和任命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决定或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二)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三)负责制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负责全区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课题研究、政策制定、调研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四)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监察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区直部门和镇街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镇、街道办纪(工)委书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副组长。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区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以外的机关干部和镇、街道办纪(工)委、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纪检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六)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区政府批转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纪委监委基本情况
区纪委监委有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网络信息中心、干部监督管理室、政务监察投诉中心;派驻机构5个,分别是第一执纪监督室(派驻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组)、第二执纪监督室(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组)、第三执纪监督室(派驻工交能化系统纪检组)、第四执纪监督室(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组)、第五执纪监督室(派驻财贸系统纪检组)。
三、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范围为单位的实有正式员工,含工勤人员、退休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截止2019年初,本部门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员123人。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单位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按照财政标准预算。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绩效管理暂时未开展,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六、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整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072.99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072.99万元。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282.50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282.50万元。2019年收支比2018年收支多209.51万元,增加经费的主要原因:1、巡察办经费、人员调入增加、原有人员调资、纪律审查、监察力度加大等。2、在职人员的社保费用原来由财政统一预算,从2019年起统一由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72.99万元,基本支出1072.99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282.50万元,基本支出1282.50万元。2019年收支比2018年收支多209.51万元,增加经费的主要原因1、巡察办经费、人员调入增加、原有人员调资、纪律审查、监察力度加大等。2、在职人员的社保费用原来由财政统一预算,从2019年起统一由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282.50万元,基本支出1282.50万元。比上年年收支多209.51万元,增加经费的主要原因1、巡察办经费、人员调入增加、原有人员调资、纪律审查、监察力度加大等。2、在职人员的社保费用原来由财政统一预算,从2019年起统一由部门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2019年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82.50万元,
经费支出1282.50万元,较上年增加209.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9.64万元,公用经费222.86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82.50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059.64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2.86万元。
具体经济分类明细如下:(301)工资福利支出1055.9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44.19万元、(30102)津贴补贴711.75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2.8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8.86万元、(30202)印刷费20万元、(30207)邮电费10万元、(30209)差旅费30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1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65.25万元、(30216)培训费10.25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2019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2019年度预算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减少接待人次。
2、2019年度培训费预计支出为10.25万元,较上年减少19.7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压缩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2.86万元,比上年减少154.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压缩开支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预算政府采购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