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
信息标题 |
横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预算公开 |
信息名称(文号) |
横政财发(2020)22号 |
生成时间 |
2020.7.25 |
信息摘要 |
1、横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2、横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3、横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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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公文类 □非公文类 |
拟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报刊 □广播 □电视 □政务公开栏 □其他 |
上报科室 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
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审核意见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予公开 |
不予公开的依据: □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公民隐私 □其他不予公开的情形: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
区级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发布单位备案审查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区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区纪委和区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运用“四种形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审查调查区委管辖和任命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决定或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二)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三)负责制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负责全区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课题研究、政策制定、调研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四)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监察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区直部门和镇街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镇、街道办纪(工)委书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副组长。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区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以外的机关干部和镇、街道办纪(工)委、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纪检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六)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区政府批转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巡察办工作职责主要有八项,一是落实市委巡察办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二是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三是协调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区委巡察组工作;四是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五是对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六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七是负责巡察信息宣传和工作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八是完成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区委巡察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区委巡察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共性任务(10分)
1.遵守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2分
2.搞好本室(部、中心)人员财产安全、办公室卫生工作,出现1次安全事故本项不得分。2分
3.对照监督责任考核评分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汇报。2分
4.学习教育。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参加“陕西省干部网络学习培训”“市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学习强国”等学习成绩合格,被考核主体有1人不合格扣0.5分。2分
5.做好指导联系乡镇纪委工作。1分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分
个性任务(90分)
第一组
办公室
共性任务10分,主责业务(1-9)55分,宣传教育(10)30分,监督检查(11)5分。
1.负责纪委监委机关各类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等工作,做好机关公文收发、登记、拟办、批办、传阅、催办以及文书档案、印章管理及报刊杂志收发等工作。10分
2.负责纪委监委机关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和对外联络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机关安全、保密、内网管理工作。10分
3.做好纪委监委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等工作。10分
4.做好纪委监委相关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及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等会议议题收集和会议记录等工作,对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作出的决定和领导批办的事项进行督促。5分
5.与区委办、区人大办沟通协调,做好区委对区纪委监委目标责任考核的相关工作以及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相关事项。协调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6分
6.负责机关创卫、节能减排工作和义务劳动等公益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3分
7.协助总支(机关支部)、组织部抓好党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3分
8.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总体协调工作。3分
9.做好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后勤保障及协调工作。5分
10.宣传教育工作。30分
11.做好纪委监委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5分
党风政风监督室
共性任务10分,监督检查(1-5)55分,审查调查(6)20分,宣传教育(7)15分。
1.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发现问题线索。25分
2.做好纪委监委常态化监督检查牵头协调考核工作,制定出全年日常监督方案(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省市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相关工作。15分
3.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数据的统计、汇总、报送工作。5分
4.制定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做好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5分
5.负责政风行风评议及全区“百姓问政”协调工作。5分
6.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问题线索,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6件。20分
7.宣传教育工作。15分
案件监督管理室
共性任务10分,主责业务工作(1-8)60分,审查调查工作(9)10分,宣传教育(10)15分,监督检查(11)5分。
1.统计分析工作。认真做好线索、案件数据的审核、录入、汇总、上报工作和其他统计分析工作。15分
2.对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10分
3.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做好信访举报以外的问题线索接收、登记、分办、移送、督办等工作,做好区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10分
4.协助、配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及涉刑案件的移送起诉工作。5分
5.修订完善全区监督执纪工作相关制度,监督检查各监督和审查部门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情况。5分
6.认真履行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纪法衔接工作。5分
7.协助审查调查部门做好留置措施的报批工作。5分
8.修订案件考核办法,严格案件考核工作。5分
9.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做好领导交办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2件。10分
10.宣传教育工作。15分
11.做好纪委监委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5分
组织部
共性任务10分,主责业务(1-8)60分,审查调查(9)10分,宣传教育(10)15分,监督检查(11)5分。
1.深化全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10分
2.做好区纪委监委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10分
3.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5分
4.负责区管干部任前及单位、个人评优评先等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回复,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管干部考察工作以及乡镇纪委书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区管干部的提名考察工作。10分
5.做好纪委监委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退休干部、困难干部慰问协调工作。5分
6.制定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做好监督责任考核工作。10分
7.负责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工作。2分
8.抓好机关党建工作。8分
9.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做好领导交办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2件。10分
10.宣传教育工作。15分
11.做好纪委监委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5分
宣传部
共性任务10分,主责业务(1-6)75分(其中宣传稿件50分),审查调查(7)10分,监督检查(8)5分。
1.宣传教育工作。50分
2.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和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7分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重大课题调研工作,按时完成上级纪委下达的专题调研任务。3分
4.做好全区反腐倡廉稿件的统计、通报、选送和考核等工作。5分
5.组织开展好党规党纪、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学习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做好中、省、市、区安排的系列学习教育活动。5分
6.做好报刊杂志征订、业务学习资料订购工作,组织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5分
7.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做好领导交办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2件。10分
8.做好纪委监委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5分
案件审理室
共性任务10分,主责业务(1-5)60分,审查调查(6)10分,宣传教育(7)15分,监督检查(8)5分。
1.做好自办案件审理工作。35分
2.做好基层案件协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意见的答复工作。10分
3.监督检查处分决定(或处理决定)、复议复查决定、复审(复查)复核决定、监察复议等决定的执行工作。5分
4.做好涉刑案件的移送起诉以及纪法衔接工作。5分
5.做好撰写案件审理工作报告、编发模拟案卷工作。5分
6.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承办申诉案件及领导交办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10分
7.宣传教育工作。15分
8.做好纪委监委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5分
信访室
共性任务10分,主责业务工作(1-6)60分,审查调查工作(7)10分,宣传教育工作(8)15分,监督检查(9)5分。
1.做好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工作,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以及针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决定或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30分
2.加强信访举报信息综合分析,向纪委监委机关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5分
3.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建立信访件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5分
4.处理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举报和向下级纪委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10分
5.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建成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5分
6.加强对积压问题线索、信访件办理不力等问题的追责。5分
7.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谈话函询实施办法,加大谈话函询工作力度,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直查快办反映情况紧急、线索清楚等举报问题线索以及领导交办问题线索的查处,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2件。10分
8.宣传教育工作。15分
9.做好纪委监委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5分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共性任务10分,主责业务工作(1-4)50分,审查调查工作(5)20分,宣传教育工作(6)15分,监督检查(7)5分。
1.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纪委监委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发现问题线索。25分
2.受理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5分
3.研究制定关于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监督的办法,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日常监督。15分
4.协助、配合纪检监察干部涉刑案件的移送起诉工作。5分
5.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问题线索,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3件,其中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立案结案件不少于1件。20分
6.宣传教育工作。15分
7.做好纪委监委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5分
网络信息中心
共性任务10分,主责业务工作(1-6)75分(其中宣传稿件50分),审查调查工作(7)10分,监督检查(8)5分。
1.做好“区纪委监委网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及稿件审核、登记、上传、“榆林市网络教育平台”学习等工作。8分
2.做好网络投诉举报与曝光腐败案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研判工作以及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舆情快报》的接收、送阅整理和上传下达工作。5分
3收集、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每季度编发、报送《纪检监察信息》不少于1期;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及时向市纪委、区委组织部报送。4分
4.积极开展优秀家风家训宣传、调研工作。4分
5.做好党风廉政教育片和警示教育片的拍摄、制作、发行的组织协调工作。4分
6.宣传教育工作。50分
7.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做好领导交办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2件。10分
8.做好纪委监委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5分
政务监察投诉中心
共性任务10分,主责业务工作(1-2)65分,审查调查工作(3)10分,宣传教育(4)15分。
1.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入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审批行为以及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现场和视频监督,做好纪委监委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50分
2.受理涉及入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15分
3.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做好领导交办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2件。10分
4.宣传教育工作。15分
第二组
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
共性任务10分,审查调查工作(1-4)75分,宣传教育工作(5)10分,监督检查(8)5分。
1.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初核、审查以及对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15件,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类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的不得少于2件或5人。60分(立案审查调查40分,提起公诉20分)
2.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开展初核、审查调查工作,严守办案工作纪律,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5分
3.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通报,协助、配合涉刑案件的移送起诉工作。5分
4.积极配合上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及本级纪委监委的专案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5分
5.宣传教育工作。10分
6.做好纪委监委交办的监督检查工作。5分
附件2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2020年度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评分标准
宣传教育20分(其中宣传稿件15分),日常监督45分,审查调查25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5分,其他工作5分(第1-6纪检组包括联系乡镇工作)
一、日常监督工作。(45分)
1.监督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5分
2.监督部门(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2分
3.监督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三项机制”等有关规定。3分
4.监督部门(单位)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廉洁从政从业、秉公用权情况。5分
5.监督部门(单位)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5分
6.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部门(单位)监督检查常态化,紧盯重要节点,主动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根据党风政风监督室发现问题线索考核折算计分)10分
7.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派驻机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5分
8.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其他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5分
9.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5分
二、审查调查工作。(25分)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第一至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10件,第七至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2件,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立案结案件不少于3件。
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5分)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单位)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协助党委(党组)搞好机关作风建设,找准领导干部岗位廉政风险点,形成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宣传教育工作。(20分)
1.做好归口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及廉政风险防控和预防腐败工作。3分
2.开展廉政教育,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教育工作。2分
3.宣传信息工作。15分
五、其他工作。(5分)
完成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区纪委监委在派驻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及指导联系乡镇纪委工作(5分)。
附件3
各镇(街道办、办事处、场)纪(工)委2020年度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评分标准
宣传教育20分(其中宣传稿件15分),日常监督35分,审查调查30分,信访举报10分,制度建设5分。
一、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10分
1.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5分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3分
3.探索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机制。2分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90分
(一)日常监督工作。(30分)
1.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对执行党的纪律、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5分
2.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变相公款旅游、涉赌涉毒等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5分
3.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5分
4.对所在乡镇的公职人员、依法委托或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其他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分
5.认真贯彻落实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5分
6.监督中,积极发现问题线索,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不少于1条。5分
(二)审查调查工作。(30分)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守办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走风漏气、泄密失密,对案卷材料严格保管,确保廉洁、安全、文明办案。镇、城关街道办纪(工)委立案审查调查结案件不少于10件,办事处纪工委立案审查调查结案件不少于8件,其他街道办纪工委、农场纪委立案审查调查结案件不少于2件,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镇纪委不少于3件、办事处纪工委不少于2件。
(三)宣传教育工作。(20分)
1.做好本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及廉政风险防控和预防腐败工作。3分
2.开展廉政教育,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教育工作。2分
3.宣传信息工作。15分
(四)信访举报工作。(5分)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工作,建立台账,推进检举举报电子政务外网联通工作,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排查制度,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妥善处理各类问题。
(五)制度建设工作。(5分)
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5分
巡察办工作任务
在省委巡视、市委巡察范围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干部管理权限以及区委巡察要求,开展横山区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
(一)巡察对象。常规巡察确定15-20个区级机关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
(二)时间安排。全年分3轮巡察,每轮巡察8-10个单位,时间2个月。
第一轮:4月至6月,常规巡察4个部门机关和事业单位暨扫黑除恶、人防、工程建设、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
第二轮:8月至10月,安排巡察“回头看”或专项巡察及直接巡察村(居)。
第三轮:11月至12月,常规巡察10个部门机关和事业单位。
三、区纪委监委基本情况
一是区纪委监委有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网络信息中心、干部监督管理室、政务监察投诉中心;派驻机构6个,分别是第一执纪监督室(派驻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组)、第二执纪监督室(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组)、第三执纪监督室(派驻工交能化系统纪检组)、第四执纪监督室(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组)、第五执纪监督室(派驻财贸系统纪检组)、西南新区纪工委。
二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
三、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范围为单位的实有正式员工,含工勤人员、退休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截止2019年末,本部门人员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员123人。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单位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按照财政标准预算。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绩效管理已开展。
六、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整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455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562万元。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1562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562万元。2020年收支比2019年收支多107万元,增加经费的主要原因:1、因机构改革,西南新区纪工委合并于纪委、巡察办经费、人员调入增加、原有人员调资、纪律审查、监察力度加大等。2、在职人员的社保费用原来由财政统一预算,从2020年起统一由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55万元,基本支出1455万元。2020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2万元,预算基本支出1562万元。2020年预算收支比2019年预算收支多107万元,增加经费的主要原因1、因机构改革,西南新区纪工委合并于纪委、巡察办经费、人员调入增加、原有人员调资、纪律审查、监察力度加大等。2、在职人员的社保费用原来由财政统一预算,从2020年起统一由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562万元,基本支出1562万元。比上年年收支多107万元,增加经费的主要原因1、因机构改革,西南新区纪工委合并于纪委、巡察办经费、人员调入增加、原有人员调资、纪律审查、监察力度加大等。2、在职人员的社保费用原来由财政统一预算,从2020年起统一由部门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2020年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62万元,
经费支出1562万元,较上年增加107元。其中:人员经费1337万元,公用经费225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万元。
具体经济分类明细如下: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5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其中:办公费30万元,邮电费10万,物业费5万,培训费20万元,交通补贴80万元,维修维护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收支预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