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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6-24 08:57 作者: 来源:横山区纪委

1.横山区韩岔镇毕家堡村会计毛崇林违规冒领补贴的问题。2014年8月至2017年,毕家堡村会计毛崇林没有及时上报其父毛某某死亡信息,冒领高龄补贴资金2400元。2019年12月,毛崇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横山区武镇井良村原支部书记尚丕应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的问题。2013年县扶贫办在武镇井良村实施扶持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业项目总投资5万元。尚丕应为非贫困户,借养殖山羊的名义,在2014年11月3日领取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项目资金2000元。2020年1月尚丕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000元。

3.横山区殿市镇王山村原支部书记陈士文以工资名义“领取”项目款等问题。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市县扶贫办下达王山村财政扶贫资金38万元,其中硬化生产道路16万元。2015年9月,村委将硬化道路工程以14万元的价格承包给该村村民陈某飞实施,结余2万元用于村委其他开支,其中陈士文以匝路工资的名义“领取”工资1950元。陈士文2017年12月,因虚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8月,因截留土地占用补偿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4月陈士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950元。

4.横山区石窑沟办事处石窑沟村村委会主任刘子涛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6年8月28日主持召开了7名小队长和会计共9人参加的村组会议,会上刘子涛以“其它村未报移民安置房指标,我争取到2套移民安置房给贫困户刘某龙、刘某彪(二人均为刘子涛侄子)协调的,就分配给他俩”为由,将该安置房指标分配给刘某龙、刘某彪。刘子涛2019年3月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至2020年9月8日)。2020年5月刘子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其石窑沟村支部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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