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关于对韩岔镇范老庄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有关责任人处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3-11 17:11 作者: 来源:

为了严明纪律,确保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县纪委对有关督查组发现韩岔镇范老庄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有关责任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范老庄村村民刘某1978年在韩岔煤矿做工时,因煤矿冒顶事故受伤致残,后鉴定为肢体二级残疾。因此,刘某曾多次进京赴省到市县镇上访,要求解决其生活问题。为了妥善解决刘某的问题,韩岔镇政府(公社)给予刘某免交公购粮、免缴农业税费、发放给救济款物等待遇,自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刘某一直享受农村低保待遇。2014年8月,韩岔镇范老庄村将刘某一户三人登记为贫困户,其中有刘某本人及其妻子李某(有先天性视力障碍)、次子刘某某。在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因刘某某通过公务员考试,于2015年9月在靖边县地税局参加工作,根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刘某应按退出贫困户认定,范老庄村于2016年1月18日将刘某某列入退出贫困户名单,未将刘某夫妇二人按退出贫困户认定。范老庄村支部书记白国安和该村村委会主任马生青、第一书记周腾(县煤炭矿山救护队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队长卜福东(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队长)、驻村干部韩青岗、带片领导白小宁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拟定退出的贫困户名单上审核签字就上报韩岔镇政府,镇政府依据该名单没有在扶贫系统内对刘某夫妇进行退出操作。2016年3月3日,有关督查组发现该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后,范老庄村将刘某夫妇二人列入退出贫困户名单,韩岔镇政府将该二人退出扶贫系统。

二、处理决定

范老庄村在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库贫困户未按退出贫困户认定,被有关督查组发现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给我县精准扶贫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该村支部书记白国安、村委会主任马生青对精准扶贫政策掌握不清,对贫困对象识别不准,第一书记周腾未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认真履行职责,在派驻村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原则性不强,对贫困对象识别不准,上述三人对该违纪问题应负直接责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卜福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带片领导白小宁、驻村干部韩青岗对退出贫困户的认定审核把关不严,上述三人对该违纪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韩岔镇党委书记李世忠、镇长刘晓东对精准扶贫政策掌握不到位,对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问题应负重要领导责任。鉴于刘某夫妇年老体残,被识别为贫困户事出有因。经2016年3月9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一)给予白国安、马生青、周腾党内警告处分;

    (二)对白小宁、卜福东、韩青岗实施诫勉谈话;

    (三)对李世忠、刘晓东进行约谈。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纪律意识,提高思想认识。通过该案的查处暴露出我县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各乡镇、各部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见到实效。

(二)夯实工作职责,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认真解决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让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对内部存在的作风问题不及早提醒、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纠正,从而导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扶贫责任不到位、扶贫措施不落实、脱贫成效不明显的,要严格按照《榆林市精准脱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处追责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使通报和曝光成为制度和常态。

相关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新闻热点

最新发布

关键字:
栏  目:
日  期:
范  围:
 

版权所有:中共榆林市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榆林市横山区监察委员会
维护运行:横山区纪委网络信息中心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