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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业 敢于担当 — —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6-04-19 10:58 作者: 来源:

2015年以来,我镇纪委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工作作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 “四风”和腐败问题。全镇共受理信访举报线索22件,其中县纪委转办3件,镇纪委主动查找案件线索4件,初查初核12件,立案9件,结案9件,党纪处分9人,其中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1人。镇纪委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理清思路、落实责任,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与运用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是纪检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镇党委按照“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要丢职”的思路。制定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书记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强保障,采取有力措施,为开展纪检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提高认识、深化三转,厘清纪委监督责任的目标与任务

紧贴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制定了《监督责任清单》,规范监督职能,明确监督责任和具体内容。紧跟党委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更好的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具体做到“两手抓”:

  一手抓源头。把思想建设和警示教育纳入到党委中心工作的内容之中。镇纪委邀请县检察院领导,对镇村两级干部就失职、渎职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同时组织镇村干部参观了县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培训,镇村两级干部都深受启发,达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对新一届监委会主任任前进行了培训,从监委会主任的工作职责、权力和义务,及如何与村书记、主任配合工作入手,让监委会主任摆正自己的位置,使其能切实履行好监督村“两委”的工作职责,筑牢农村反腐的第一道防线。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了新《准则》和《条例》,同时加强镇纪委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镇纪委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查办案件能力,更好的履行执纪审查工作。

一手抓苗头。利用“抓早、抓小、抓实、抓细”机制,镇纪委不定期对村干部履职情况,村务和村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逐条进行登记,认真梳理,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线索,及时核实、取证,查清事实,力争挽回群众的损失。

三、周密部署、注重实效,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制度创新是抓手。“没有规距不成方圆”,镇纪委制定出台《党岔镇领导干部工作执行不力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真正起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2015年4月13日,马坊村支部书记王某没有及时排查信访纠纷隐患,没有向驻村干部反映,也没有向镇政府汇报。导致马坊砖厂工人,易昌富等37人带13名小孩到县、市政府上访,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给予马坊村支部书记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制度执行是关键。镇纪委根据横纪发(2015)8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加大对侵害群众身边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2015年5月份,镇纪委检查了全镇退耕还林补贴款兑付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祁寺村委将第九轮和第十轮群众两年的管护费共计13200元,没有给群众发放,而是用于村委项目建设支出。给予祁寺村支部书记郭某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8月25日,包片领导组织南庄村召开“三委”会时,监委会主任刘某在开会期间,动手打了包片领导。行为及其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予监委会主任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是责任追究是底线。我镇纪委在查办违规违纪案件中,注重责任链条的完整性。即要查处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典型案件起到社会震慑力和较大影响力。

2013年,韩石畔村因受冰雹灾害,县民政局给该村拨3万元救灾款。财政所工作人员鲁某未将救灾款发放到救灾群众本人手中,而是由该村支部书记韩某某直接取走,用于支付村集体水费和挖暗壕工资,给予韩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财政所工作人员鲁某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手续,属于失职渎职,给予鲁某诫勉谈话。

2016年3月3日,镇纪委根据镇党委书记批示,对王家洼村支部书记王某某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镇纪委从王某某2000年任职以来的账务进行核查。在调查中,3月14日,王家洼村40多名群众到县政府上访,县政府姬县长和上访群众代表座谈,给群众答复让镇纪委用一个月时间进行调查并给出结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镇纪委人员连续奋战一个月,发现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重复在村财务中报销培训学习费用1683.5元,以务工补助和电话费的名义领取2000元长庆给村集体补偿款;2014年和2015年未经村两委评议将自己上报并享受两人低保待遇,领取低保款6100元等违纪事实。给予王某某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追回违纪资金29108.5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存在不足和问题

2015年以来,我镇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镇纪委身处基层一线,乡镇地域窄、人头熟,涉及的违纪人员多数都是村干部,人情困扰较大。

(二)意见及建议

一是要敢于但当。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和责任。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人情困扰,正是考验我们纪检干部的时候,要抛开人情干扰,把纪律挺在前。执好纪,把好关,才能有效解决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一方面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调研基层实际情况,出台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将项目实施全程检查纳入常态,让村干部撤底消除侥幸心理。

三是让制度在落实中无死角。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改变以往只布置,不检查的习惯。每项工作完成后,必须要有检查结果反愦。发现问题必须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样才能起到处理一人,教育一大片的作用。

四是让项目在“阳光”下实施。从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项目实施部门必须要和当地政府配合完成。村集体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项目实施,每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进行,才能监管好村干部手中的“权利”。

五是必须选好村会计。杜绝村书记、主任兼任村会计,要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村民任会计。在账务管理中,政府要加强平时的监管工作,农财所要发挥好审核、把关的工作职责。

六是加强村集体经济审计。每年年终,村委必须由村集体理财小组清算村级账务,公布清算结果。接收群众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中,党岔镇纪委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会再接再厉,开拓进取,继续在工作中总结自己的不足,扎实工作,力争给组织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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