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塔湾镇纪委到清河村宣布对会计蒋某的处分决定,蒋某作了深刻的检讨。“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由于我的疏忽导致我村东峁界组农民购买的玉米种植保险不能理赔,我诚恳接受组织的处理,我愿意按照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全额赔偿给受损的群众”。
近年来,塔湾镇纪委将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每次宣布处分决定时要求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党员会议让受处分人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同时让与会党员开展批评教育,并要求与会党员谈体会谈感想并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把每一次党员警示教育落到每一名党员的心中,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起到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治本的良好效果。从去年以来,塔湾镇纪委就先后在7个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8人次,8次警示教育同时进行,让党员干部从身边案例中得到启示,增强了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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