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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好峁办事处开展“村霸”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11 09:52 作者: 来源:

近日,艾好峁办事处按照区纪委的要求,召开全体领导会议,传达区纪委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村霸”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带片领导和派出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在办事处纪工委的牵头下,发布了200多份《关于开展“村霸”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在街道、广场、人员密集场所、村组路口等地方张贴,并通过微信、QQ群发,在各村设立举报箱,公布办事处纪委和派出所举报电话,并要求各村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动员,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村霸”。

本次专项整治“村霸”工作重点从六个方面开展,一是严重影响基层政权稳定。重点打击党员干部(包括非党群众)利用暴力、势力影响或其它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或者采取贿赂、威胁、欺骗等手段操纵换届选举的行为。二是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打击党员干部(包括非党群众)在土地流转征用、惠民扶贫资金使用、拆迁搬迁、集体资产处置等过程中以权谋私、截留挪用、非法强占等行为。三是严重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打击党员干部(包括非党群众)有组织、有计划地寻衅滋事、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对抗政府、无理缠防闹访,阻挠政令执行和行政执法的行为。四是严重阻碍基层经济发展。重点打击党员干部(包括非党群众)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或者插手项目建设,非法强揽工程,干扰阻挠施工建设的行为。五是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重点打击党员干部(包括非党群众)利用“村霸”势力为非作歹、横行乡里、残害无辜,或者采取暴力、胁迫及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的行为。六是纵容、包庇“村霸”势力以及为其充当“保护伞”。重点打击党员干部(包括非党群众)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势力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将坚持分类整治、集中推进,对于群众举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迅速进行核查。对经核查事实清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是党员干部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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