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对2014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了全县各镇、办事处、农场、组织人事部门以及政府督查室、教育、卫生系统的档案管理股室。检查内容包括处分决定书归档情况;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工资影响情况以及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评优树模等情况。检查通过“三查三看”的方式进行,一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书是否及时归入本人档案;二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该影响职级工资的是否受到了影响;三查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树模等情况,看受处分人在处分期间是否执行了年度考核、评优树模等有关规定。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能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但部分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把关不严。个别单位在年度考核中,将受处分人员考核为优秀等次。二是处分决定书归档制度不完善。检查中发现委局机关办理的涉及农村党员的违纪案件,处分决定书普遍未能装入受处分人党员档案;个别乡镇、办事处纪委未将自办案件的处分决定书及时装入受处分人党员档案;有的单位未将收到的处分决定书全部装入受处分人的档案。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掌握了全县党政纪处分执行、落实的总体情况。对处分决定执行、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完善,切实把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维护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严肃性。
今后,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大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检查力度,对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因履职意识不强,致使资料缺失、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对党政纪处分执行工作所承担的相应责任,依照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