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三转”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以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严明纪律审查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规定》,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文明办案,严明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规范了纪律审查工作人员行为,确保纪律审查工作顺利进行,速查快结。
严格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印发了《关于规范案件查办程序的通知》,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章》第四十条规定、严格履行立案决定送达宣布程序、实行《立案案件被调查人明白卡》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履行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程序、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遵守办案时限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确保纪律审查质量。
执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印发了《横山县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实施办法》,成立了乡镇办案协作区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一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常委担任,协作区内各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书记为成员,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各协作区办案工作进行联系指导,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协作区办案协调工作。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人员统一调配、困难问题统一协调解决的工作机制。解决了纪检监察组织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
调整优化,整合办案力量。有机融合委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办案力量,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将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和五个派驻纪检组归为案件类科室,主抓主办纪律审查工作,形成办案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办案整体效能和综合效应。完善车辆管理制度,确保任何情况下单位公务用车都要向办案工作让路,保证办案用车,为纪律审查提供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