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韩岔镇闫家洼村党支部书记管志飞将本村31名党员应交的2015年党费155元,在该村2016年财务账中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城办事处沈家壕村党支部书记杨浩军在该村2011年建设沼气池项目过程中,伪造农户领款单,占有沼气建设项目补助款;在该村2014年羊种改良和道路维修项目中,列支招待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马坬农场杨口则分场原场长王爱军在任分场副场长、场长期间侵吞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石马坬农场赵石窑分场原场长史伟在任分场场长期间,采取虚列开支、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套取公款据为己有;又伙同两名管理人员贪污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艾好峁办事处艾好峁村原支部书记王应亮在任支部书记期间,将其经管的土地占用费和复耕费占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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