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文东不履责问题。李文东在办理刘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未按规定履行案件延长审批手续,致使案件超期限审查、审理。2021年5月,李文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横山区殿市镇政府副主任科员高宗利在扶贫帮扶工作中不知责问题。高宗利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未对其帮扶的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11月份以后,高宗利未在贫困户贺某的纪实簿上签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6月,高宗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横山区人民法院干部贾鹏杰在办理案件中不尽责问题。贾鹏杰在执行案件中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当事人向多部门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6月,贾鹏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横山区福利院副院长钟凤艳、杜成茂,民政局工会主席刘鹏不担责问题。2020年6月9日,区福利院两院民在院内发生争执并斗殴,副院长钟凤艳、杜成茂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汇报,责任履行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鹏作为民政局分管福利院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2021年11月,钟凤艳、杜成茂、刘鹏三人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横山区石湾供销社主任李治华任性用权问题。李治华在石湾供销社升级改造项目中未按照规定集中进行采购,私自与其他公司签订项目协议。2021年6月,李治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