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重量级的党内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开启了新的里程。
党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党历来不容许有不受纪律和规矩约束的特殊党员存在。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名气大小,都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懂法纪,守底线,知敬畏,存戒惧。
派驻纪检干部必须要明确职责定位,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守住纪律的底线,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正心修身,淡泊明志。
派驻纪检干部必须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挺直腰杆,聚焦主业,“干净”执纪,“干净”监督,“干净”问责。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纪检干部如果自己不干净,自己不廉洁,张口要钱,伸手要物,索贿赂,不但自失尊严,而且有损纪检干部形象,何以服众、何以监督别人。因此,派驻纪检干部履职尽责的首要是干净,只有自己干净,才能堂堂正正执纪,明明白白监督,清清楚楚问责。
派驻纪检干部必须明白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触犯党纪也同样要受到惩处。党中央、中央纪委下硬茬、施重拳整治“灯下黑”。从中央到地方,纪检干部被判重刑、被双开、被通报曝光的,表明了党中央、中央纪委不护短、不遮丑,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的意志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