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语出道德经第四十六章。整句话的意思是:最大的罪过就是放纵自己的欲望,最大的祸害就是不知道满足,最大的灾难就是贪得无厌。放纵私欲,追求过度的满足,贪婪地聚敛财物,会给自己带来灾难和不幸,罪、祸、咎是自己找的。老子的这种警示入木三分,提醒为政者一定要把握住自己,清醒头脑,防止罪、祸、咎落到自己身上。
但古往今来,多少贪夫殉财,常常由于贪得无厌,不知足,不知止,而栽进了罪恶的泥潭。最近查出的很多“小官大贪”,发人深省。究其原因,其中很多人都是从接受了第一笔的小恩小惠后,到最后接受上万甚至数十万的贿赂。期间他们恐怕都经历了恐慌害怕到心存侥幸的思想斗争,但是最终还是在拜金主义思想的诱惑下,贪欲越涨越大,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越滑越远。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个腐败堕落的过程,也看到了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为此所付出的沉重代价。
一个又一个的深刻反思,使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如果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一旦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就不能保持警惕,不甘心忍受清贫之苦,崇尚拜金主义,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如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同时,自己和家人也将深受其害。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
三是法制观念如果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自身行政行为的畸形,最终葬送自己的政治前程和人生自由且祸及亲朋。
心灵的震撼最终还是要靠行动去践行。我想只要做到以下几点,就能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一是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党章要求党的干部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厉。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作为一种习惯、作为一种常态方法,通过学习,修身养性,净化情操。在清正廉洁上,要自觉做到“慎独、慎欲、慎微、慎初”,不管在什么环境和条件下,都能够守得住物质上的清贫,抗得住利禄的诱惑,顶得住庸俗关系的腐蚀。要时刻警钟长鸣,不断警示自己,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任何时候都不能为个人谋私利。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见钱眼开,见利忘义。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制度这条“红线”,不碰纪检这条“警戒线”,不触法律这条“高压线”。
二是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和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才能产生实效。反之,被动的监督,难以从思想和行动上真正得到约束和自律。要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权力始终置于党纪法规的监督和约束之下,把自己始终置于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中。
三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作为一名部门领导,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方面,更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作为一名水利工作者,经常面对的是老百姓,也确实给老百姓办一些实事,老百姓往往要给一些土特产,但“一丝一粟,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只有拒绝这些小恩小惠才能抵得住以后的大恩大惠,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才能真心实意为人民利益着想,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我要以“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来警示自已,防微杜渐,拒绝小恩小惠,筑牢廉政基石,真正成为一个政治立场坚定、清正廉洁、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