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早上,我在区纪委学习会上,听了关于陕西省佳县原县委书记辛某(正处级)涉嫌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的案情通报与分析。其行为之恶劣,事件影响之大,结局令人唏嘘。我深刻感受到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是多么的重要。
首先,领导干部应当起到表率作用。习近平同志一向倡导领导干部干干净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和宗旨的内在要求,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把这作为为政之德、为政之道、为政之要。领导带头,说白了就是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作为一名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尤其与领导共事的过程中,领导的一言一行年轻干事不仅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长期来看,肯定还会有一些人去效仿。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老百姓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自己不好好学,怎么能要求别人?自己不好好做,怎么能带好队伍?因此领导干部应当做出表率,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成为年轻干部学习的榜样,才会为我们执纪队伍注入好的新鲜的血液。
其次,年轻党员干部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党员干部本身就有不能碰触的纪律底线,尤其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更是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不仅是在行为上约束自己,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划出底线,一定要知道自己,什么该做、什么能做、什么要做,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只有自身干干净净,才能在执纪工作中站的稳、立的端、行的正,在工作中挺直腰板,保持“硬气”。
最后,执纪队伍应当以案促改。通过辛耀峰案,我们一定要从这样的反面教材得到警示教育,引以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在队伍的建设上,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在人民群众中立起清正廉洁、一尘不染、大公无私的正面形象,真正做到,国的守卫、党的战士、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