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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乐:重视加强对行业协会收费行为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4-08-05 08:43 作者: 来源:

近年来,我市行业协会发展较快,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行业协会还存在着乱收费等问题,对行业协会的自我发展和壮大以及经济发展都造成了不良影响,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的主要表现:

1、 强行收取入会费,个别行业协会违反入会自愿,交费自由的原则,违背企业意愿,强行接纳入会,强行收费,且标准、范围呈逐年上升趋势,群众怨言很大。

2、 假借服务乱收费,个别行业协会不从实际需要出发,随意开设服务项目,变着法子乱收费。更有甚者根本没有提供服务项目,就以服务为名,向企业收取高额费用。

3、变相搭车乱收费,个别政府部门,把行业协会当作自己的“小金库”,凭借拥有的公权力,利用行业协会享有组织资金多元化的渠道,向企业伸手,谋求大额运作资金。

二、 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的主要原因及治理对策

乱收费行为的存在,增加了企业负担,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症结就在于部门利益的唆使和行业协会中有政府授予或委托的部门公权力在作祟。对此,笔者以为,应从以下五方面加以整治。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行业协会的主管部门或登记部门应采取定期集中培训的方式对行业协会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乱收费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抵制乱收费行为。

2、建立收费行为的审批和备案制度,对于日常性的收费项目和金额要经行业协会大会表决通过,并写入章程,形成制度。对于除此以外的大额收费项目,除经行业协会大会同意外,还需报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登记部门审批同意,并在相关媒体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的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部门与行业协会脱钩工作,要求在行业协会中现任职的公务员及其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期退出行业协会,切断部门借行业协会获取收入弥补经费不足的路径。

4、对部门行政授权或政府委托管理的行业协会所收取的费用,要全部纳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要重点审查经费来源和开支项目,坚决刹住借行业协会乱收费,用于单位胡支乱花的不正之风。

5、加强协会年审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社团登记部门要加强年检审查,对存在乱收费行为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恶劣,单纯以收费为目的,屡教不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纪检监察机关和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对有违反规定乱收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对部门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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