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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心任务 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履行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14-11-18 15:12 作者: 来源: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着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因此,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尤其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以来,准确把握社情民意,科学判断反腐败形势,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的改进作风,坚定不移的惩治腐败。并提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新时期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要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能,笔者个人认为,必须着力解决好目前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四个重大问题。

一是以落实“三转”要求为契机,着力解决好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体制不顺、监督不力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体制机制变革,也是我们党实现科学化管理的重大举措,说到底就是要转变工作理念,明确职责定位的问题。实现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的目标,全面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对自身的职责定位不准,与反腐败形势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兼职过多,平时不仅要抓纪检监察工作,还承担了党委、政府(部门)的大量其他业务,成了名副其实的“救火队员”。结果是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但却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责,主业被淹没在众多日常行政工作中。实际就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完成好上级纪委赋予的改革任务,就必须按照中纪委对“三转”工作的总要求,积极调动党委、政府(部门)等各方力量,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目标。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把纪检监察力量从无关的业务事务中解脱出来。紧紧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能,集中全部精力,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坚决落实监督责任。并协助党委、政府(部门)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积极推动和形成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要突出抓好监督执纪工作,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通过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下的监督检查,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尤其要加强对涉及人、财、物、项目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和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规依纪履行职责,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争取调动一切积极有利因素,形成惩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单打独斗”的不良倾向,真正做到职责明、方式对、作风硬,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有效推动。

二是以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为突破,着力解决好纪检监察队伍不敢碰硬、不敢克难、无所作为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多发、易发,反腐败与腐败交锋仍然十分激烈。这一形势决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重点将由预防教育为主向以案件查办为主过渡,在短时间内取得反腐败“治标”效果,为“治本清源”打下基础。古语云:治乱世必用重典。实践证明,查办案件不仅是震慑腐败分子的有效手段,也是反腐败斗争的一柄“利剑”,更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我们党提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深刻分析后,向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发出的政治宣言和庄严承诺,表明了我们党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鲜明立场,彰显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严格依法依纪,突出抓好查办案件工作,坚定不移的惩治腐败分子。

在查办案件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办案资源,科学落实办案机制。只要违反党纪,触犯国法,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人脉多广,发现一个就坚决查处一个。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借重大项目、资源开发、征地拆迁之机谋取私利、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做到查处少数人,教育大多数人。要使腐败分子感到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心理上追悔莫及。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办案纪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防止发生跑风漏气、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廉洁办案、高效办案。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对案件查办的重要性,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及网络举报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加大信访核实和查办力度,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管理等各项制度和程序性规定。正确把握政策,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方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对一些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及时加以制止,抓早治小,避免给家庭、个人和国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做到既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又尽最大可能挽救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只有态度鲜明的惩治腐败,才能树立纪检监察队伍敢于攻坚克难的形象,才能对腐败分子形成巨大震慑力,才能让人民群众看到我的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勇气。

三是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基础,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得过且过的问题

党和国家反腐败事业的成败,关键在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一线,岗位特殊,责任重大。既肩负着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严肃惩治腐败分子,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重要任务,又担负着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大职责,必须是政治上信得过,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靠得住的高素质人才。为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引导干部队伍树立崇高的政治理想和强烈的责任意识,自觉增强党性修养,站稳政治立场,能顶得住压力,抗得住干扰,经得起考验。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带头执行“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决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其次,要认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本领。着力提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着力提高服务党的各项事业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总结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和掌握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创造性。第三,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严格遵守纪律,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反省,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严格依纪依法规范执纪行为,坚决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自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四是以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为重点,着力解决领导干部风气不正、境界不高、不思进取的问题

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纪委频频出手,查办、通报、约谈、巡视、抽查、信息公开、垂直管理,打出一套密集组合拳,呈现出环环相扣、持续发力的总体态势。八项规定的落实,社会上反映强烈的“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楼堂馆所的豪华”、“会所中的歪风”、“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每月都有省部级官员落马。国外反腐专家评价是“足以同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解决温饱问题、极大地消除贫困相提并论的一个巨大贡献”。这一系列的制度和举措,足以表明党中央的决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借着这股“东风”,切实履行本职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中心任务,坚持不懈抓八项规定落实。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新的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严禁党政事业单位违规出租出借、投资担保抵押、自行处置土地房屋。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执行八项规定,从具体问题抓起,采取明察加暗访、约谈加问责、曝光加排名的方式,一个时间节点接着一个时间节点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在常态化督查的基础上,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突出检查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公款消费情况、节俭过节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构成违纪的严格问责惩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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