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横山县三年来农村基层腐败案件查处情况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5-05-19 15:44 作者: 来源:

从横山县三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件来看,农村基层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基层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频发,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分析研究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规律,对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三年来农村基层违纪案件查处基本情况

2012年全县各级纪检机关查处农村基层违纪案件共计50件,按违纪行为划分:其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案件1件,占2%;贪污案件4件,占8%;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案件3件,占6%,其中挪用资金1件,职务侵占1件,违反土地管理法1件;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3件,占6%;失职、渎职类案件4件,占8%;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案件1件,占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34件,占68%,其中违反计划生育案件3件,赌博2件,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29件。按职级划分:涉及乡科级1件,占2%;一般干部2件,占4%;村干部20件,占40%;普通党员27件,占54%。党纪处分共计54人,其中党内警告36人,占66.6%;党内严重警告11人,占20.3%;留党察看2人,占3.7%;开除党籍5人,占9.2%。政纪处分1人,记过1人。

2013年全县各级纪检机关查处农村基层违纪案件共计61件,按违纪行为分:其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案件1件,1.6%;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案件1件,占1.6%;贪污贿赂类案件5件,占8%,其中贪污2件,挪用公款3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案件6件,占9.8%,其中挪用资金2件,职务侵占2件,违反土地管理法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10件,占16%,其中,违反“收支两条线”1件,违规将公款借给他人2件,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类7件;失职、渎职类案件4件,占6.5%,因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失职渎职1件,其他失职、渎职3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34件,占55.7%,其中违反计划生育案件4件,赌博3件,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27件。按职级划分:涉及乡科级1件,占1.6%;基层企事业单位负责人4件,占6.5%;一般干部2件,占3.3%;村干部20件,占33%;普通党员34件,占55.7%。党纪处分共计59人,其中党内警告41人,占69.4%;党内严重警告10人,占16.9%;开除党籍8人,占13.6%。政纪处分6人,其中行政警告1人,占16.6%;记过3人,占50%;记大过1人,占16.6%,开除公职1人,占16.6%;双重处分3人。

2014年全县各级纪检机关查处农村基层违纪案件共计117件,按违纪行为分:其中违反政治纪律类案件1件,占0.8%;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案件1件,占0.8%;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案件2件,占1.7%;贪污案件3件,占2.6%;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案件7件,占6%,其中职务侵占2件,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5件;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25件,占21.4%,其中,违规将公款借给他人1件,隐瞒截留坐支财政收入1件,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类23件;失职、渎职类案件19件,占16.2%;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案件3件,2.6%;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1件,占0.8%;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55件,占47%,其中违反计划生育案件4件,赌博9件,扰乱公共秩序2件,伪造假公文证件1件,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39件。按职级划分:涉及乡科级1件,基层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5件,一般干部3件,村干部40件,普通党员58件。党纪处分共计110人,其中党内警告80人,占72.7%;党内严重警告20人,占18.1%;撤销党内职务1人,占0.9%;留党察看1人,占0.9%;开除党籍8人,占7.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政纪处分11人,其中行政警告5人,占45.4%;记过5人,占45.4%;撤职1人,占9%;双重处分1人,免予政纪处分1人。

2015年1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机关查处农村基层违纪案件共计2件,按违纪行为分:其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案件1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1件。按违职级划分:涉及村干部1件,普通党员1件。党纪处分共计2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

二、当前横山县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

1、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总体呈上升态势。2012年至今,全县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88件,其中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230件,占查办案件总数的79.8%。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涉及乡科级3人,占处分人数的1.3%;基层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9人,占8.2%;一般干部7人,占3%;村干部80人,占35.2%;农村普通党员120人,占52.1%。

2、违纪行为居前的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占53.9%,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占16.5%,失职、渎职类案件占11.7%,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案件占7.4%,贪污贿赂类案件占1.6%。

3、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所占比重大,在三年来查办案件中,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201件,处分人数占87.3%。村干部违纪经济类问题仍占主体地位,失职渎职案件日渐增多。在经济类案件中,违反财经纪律38件,占处分村干部人数的47.5%;贪污12件,占15%;职务侵占5件,占6.2%,非法占有1件,占1.3%;失职渎职11件,占13.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13件,占16.2%。农村普通党员违纪主要是违反计划生育、赌博、以及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为主。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违纪违法的性质主要以经济类、失职渎职类。共查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违法违纪案件29件,经济类案件11件,占37.9%,在经济类案件中,违反财经纪律9件,占经济案件数的81.8%,贪污1件,占9.1%,挪用公款1件,占9.1%;失职渎职类9件,占31%;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3件,占10.3%;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2件,占6.9%;赌博1件,占3.4%;其他3件,占10.3%。

5、党政机关“一把手”违纪案减少,事业单位负责人违纪案增加。受处分的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只有1人,占受处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3.4%,贪污行为;受处分的党政机关副职2人,占6.8%,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赌博行为;一般干部7人,占受处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24.1%,分别是贪污、失职渎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三种行为。事业单位负责人违纪现象突出,所处分事业单位中,有19名均系事业单位负责人,占65.5% ,在事业单位负责人违纪中,其中学校校长3人,占处分事业单位负责人总数的15.7%;卫生院院长4人,占21.1%;派出所、交警中队3人,占15.7%;林站2人,占10.5%;兽医站2人,占10.5%;其他站所5人,占26.3%。

6、从作案手段来说逐渐隐蔽多样。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国家各种补偿资金、惠民资金;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他人使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挥霍,随意开支等。

三、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

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村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法纪观念淡薄、制度缺失、监督形同虚设、村务公开落实不够到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还不够大是主要的原因。

1、部分村官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极其淡薄。村官群体总体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法纪意识淡薄,小农思想较为严重。

2、制度缺失,监督管理不到位是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核心原因。监督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用权缺乏有效监督。村官权力过于集中,常常是集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二是对工作机制缺乏有效监督,特别是财务正规化管理跟不上,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三是上级缺乏有效监管。一些乡镇对村官重使用、轻管理,导致一些村官素质下降,自律能力降低。四是现行法规对非党员村官的监管形成事实上的空当。非党员村官由村民选举产生,不是党员,党纪管不了,也不是监察对象,行政监察对其无效。

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到位,部分村会计难司其职,“一把手”村官掌握财经大权,削弱了会计职责和监督作用,会计的职能无法实现,“一把手”想怎么入帐,村会计只能照办,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更有甚者,“一把手”村官伙同村会计共同违纪,共同侵占资产、损害群众利益。有些村多年不清账,村官手中有大量的“白条账、包包账、糊涂账”。有的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村级财务失于监督,财务公开走了过场。

4、村务公开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这些年横山县村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比较规范,但还有少数村避重就轻,只公开成绩,不公开问题,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特别是对经费支出不如实公开,甚至把村务公开栏变成村干部不廉洁的挡箭牌和弄虚作假的盖头,没有起到公开的真正作用,村务公开要做到公示与公开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合、事前与事后相结合。

5、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村官作为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党员村官一般属于乡镇纪委监督管理的对象,但是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偏少,办案力量薄弱,对村官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难以加大。而县级纪委对村官的监督管理也是鞭长莫及,力不从心。这严重制约了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查处。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措施

1、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二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三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同时,继续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给村官队伍不断输送新鲜血液,改善村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有效提升村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

3、切实加大村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计,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村官违纪违法行为,避免给集体造成更大的损失。

4、加强监管,加大惩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形成合力,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案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浮报虚夸、欺上瞒下、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的案件。

 

相关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新闻热点

最新发布

关键字:
栏  目:
日  期:
范  围:
 

版权所有:中共榆林市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榆林市横山区监察委员会
维护运行:横山区纪委网络信息中心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