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纪发[2013]22号 2013年12月25日)
为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进行信访举报,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在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平台及方式
(一)开通巡回信访车。配置专门工作用车,在车身显著位置标明“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字样、单位名称和信访举报电话,定期在乡村特别是边远山区巡回接访,受理信访举报问题。
(二)建立信访举报网络。在县级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开设“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网络举报专区和信访举报电子邮箱,公布举报电话,明确举报指南,方便群众网上举报。
(三)设立信访举报窗口。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固定窗口,定期接访,方便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
(四)开设信访举报信箱。在乡镇(街办)、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信箱。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政策法规宣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接受群众政策咨询,使群众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和方法,明确群众在信访举报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引导依法有序举报。
(二)受理信访举报。主要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快速处置问题。对案情单一、线索清楚、亟待查
明、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问题,迅速查办;对疑难复杂案件,
移送案件部门查处;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有苗头隐患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三、处置工作原则
(一)坚持首问负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详细解答,对工作范围内可以解决的,立即予以办理。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督促限期办结。对移交案件检查部门办理的,要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
(二)实施归口办理。信访举报问题收集后,应当及时分流,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引导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对涉法涉诉问题,要引导群众向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反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已经受理的,要及时转送职能部门办理。
(三)保障民主权利。要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
题,对署实名举报的,按程序处理后,承办人员要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严格保密纪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场合向任何人泄露,切实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四、基本要求
(一)坚持因地制宜.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要
从实际出发。各地要充分考虑辖区地形地貌特点和人口居住等方面情况,合理选择信访举报工作平台。信访巡回车侧重在山区县(区、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其他信访工作平台都应当及时开通。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的工作平台、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引导群众理性举报和反映问题。巡回下访车每次下访前,应将下访的时间、地点、线路等信息,通过一定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配套制度。要优化信访举报处置环节和程序,建立完善网上举报事项办理机制。要加强协作,开通巡回下访车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可协调本级信访部门一同参与下访,不断提高办信效率。要把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与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信访听证终结、村民监督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等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的综合效应。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安排部署。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支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车辆配置、网络建设和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县(区、市)纪委监察局要选好配强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加强信访工作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车辆、网站处于良好状态。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