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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治巡察 发挥巡察监督 深入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07-22 08:57 作者:李艳 来源:横山区巡察办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横山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重大决策部署,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抓紧抓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深入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政治巡察,扎实稳步推进全覆盖

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截至目前,一届区委开展了6轮巡察工作,常规巡察4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1轮,常规巡察暨扫黑除恶、人防、矿产资源、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1轮,巡察了38个部门党组织和18个镇(办)党委(党工委),实现了乡镇巡察全覆盖,按照新修订的规划巡察覆盖率达88%。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414个,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29件。

二是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区委采取巡镇带村的方式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2017年两轮常规巡察,覆盖了18个乡镇、361个行政村,2018年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覆盖了18个乡镇、361个行政村,完成了乡镇巡察全覆盖。新修订的《一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将201个行政村和16个社区纳入巡察范围,在一届任期内坚决完成全覆盖任务。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区委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工作重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一是狠抓整改落实。区委对整改工作坚持动真碰硬、标本兼治、持续推动,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完成了对中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本级巡察发现问题以及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的整改工作。2017年以来,共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整改中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 161个,制定整改措施332条,根据反馈的共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完善机制制度65项。二是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对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职责,先后7次对中省巡视反馈问题以及本级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8年12月,联合区委区委组织部等单位成立了3个督查组,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及时反馈单位主要领导,确保巡视整改事项得到有效落实。2019年以来,先后5次对中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9年3月,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印发了《督查通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4轮监督检查,共下发督办单198份,立行立改问题531个。2019年12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逐一提出明确意见,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根据反馈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完善机制制度65项,扎密制度笼子。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横山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巡察工作;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协调,认真研究部署每轮巡察工作,及时听取区委巡察工作汇报,对巡察发现问题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化推进了我区政治巡察高质量发展。

二是严格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逐一提出明确意见,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安排部署巡察工作6次,召开巡察动员会6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6次,召开巡察工作推进会2次。组建了巡察人才库,加强了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运行夯实了基础。

三是区委巡察办认真履职,狠抓工作落实。区委巡察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工作,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工作方向,及时落实市委巡察办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区委巡察组工作,对区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认真督查、督办,扎实做好巡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了6轮区委巡察工作,配合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组开展好对我区的巡视巡察以及整改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区委巡察工作

一是“以干代训”,加强巡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形成新任的巡察组长、副组长必须参加省委巡视或市委巡察“以干代训”才授权担任区委巡察组组长的机制。2019年,选派一名组长和一名副组长参加了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选派一名组长和一名副组长参加了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选派一名副组长参加了市委第五、第六轮巡察工作,以“以干代训”的方式切实提高了干部的业务和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出台了《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从巡察机构和人员管理、巡察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信息化建设、纪律与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新修订了《一届横山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确保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转发了《中共榆林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共榆林市委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处置监督办法(试行)》,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强化线索处置监督,提升巡察工作严肃性和公信力;研究制定了《横山区委巡察工作手册》和《巡察工作制度汇编》,严格实行问题底稿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区委巡察组巡察工作。

三是完善“四个全覆盖”权利监督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把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起来,立体聚焦、形成合力。我们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巡察监督质量上下功夫,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制定出台了《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试行)》,将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贯通,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了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为区委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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