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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组织学习《横山县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5-31 15:12 作者: 来源:

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财政局于2016年5月27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横山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

学习结束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表示,将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要完成好规定内容 每年按时召开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与各科室、单位和财政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务书;编制好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要抓好日常监管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各单位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辆使用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春节、元旦等假日节点,检查各单位有无公款吃喝、公款购置礼品、乱发津补贴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单位网站及时宣传县纪委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在规定媒体上发表,切实提高本单位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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