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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1 08:53 作者:白银生 来源:横山区纪委

为了规范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办案意识,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质量,横山区纪委监委组织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和信访室配合,根据工作实际,抽调各室(部)业务骨干组成两个评查组;评查组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按比例随机抽取卷宗,采取抽查案件、查阅案卷、走访了解、现场反馈、点评通报的方式进行案卷评查。

评查工作从2021年3月23日至4月5日是自查自评阶段;各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严格按(参)照《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暂行办法》《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2020年度所办理的初核了结案件和立结案案件逐案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4月5日至4月10日是集中评查阶段,评查组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办案基本要求,从案件实体、程序和文书制作、处分落实、组卷归档、整改落实等几个方面进行评查。

区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评查细化工作要求,一是各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阶段工作,并安排专人做好协调对接工作;二是评查组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评查,确保此次评查取得实效;三是做好评查工作“后半篇文章”,根据反馈情况,直面问题、深入整改,实现以查促改、以评促改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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