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横山区纪委立足实际,加强思想宣传,严格要求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出机构、巡视巡察机构的工作人员,退(离)休人员不得超越职权、违反工作程序打听、探询正在办理或尚未公开的工作情况,不得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请托违规办事。
及时报告备案。纪检干部如遇到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应当予以拒绝,及时向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如实填写《报告备案表》,经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阅签后,于3日内将《报告备案表》报送区纪委干部监督室。
树立道德标杆。纪检干部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党规党纪以及各项纪律要求,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干净、忠诚、担当的纪检干部。
严肃责任追究。对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程序予以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或者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