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纪委监委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促进各镇纪委,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职,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向全体干部印发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重新修订监督责任考核办法。
明确组织领导、考核对象和内容区纪委监委成立了由委班子成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为各镇纪委,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内容根据被考核对象职能选择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区纪委监委今年特别注重宣传工作的开展,区纪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分值由原来的8分基础分值调整为50分;其它被考核对象宣传教育工作的分值由原来的8分基础分值调整为15分。通过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进行洗礼、心灵得到净化,真正达到“不想腐”社会效果。
科学考核组划、规范程序和方式区纪委监委根据被考核对象工作的职能特点共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机关各室(部、中心)、第二类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三类为各镇纪委;考核工作实行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按照考核准备、考察核实、综合分析等程序进行,由考核领导小组抽调室部组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评分组综合评定。
广泛征求意见、注重监督和应用区纪委监委向全体干部印发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更加体现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通过监督考核,更加注重结果的应用。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加减分项确定最后得分,按得分高低依次评定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70分以下)四个等次,被考核主体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考核结果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通报,对考核为优秀且排名靠前的被考核主体予以表彰,考核为较差等次且排名靠后的被考核主体予以批评教育,并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其主管(包抓)领导和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