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横山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学习方案,并对照《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近日,横山区纪委监委召开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该《规定》。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贺继伟领学《规定》全文,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逐条深入解读。
会议指出,《规定》细化了监察法条款,为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了具体程序、统一标准。《规定》作为监察法的实施办法,对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机关依规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对规范行使调查措施权提出严格要求,是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的充分体现。《规定》与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贯通,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有效衔接,是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工具书”和“指南针”。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掌握、遵守、运用《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学习,认认真真执行,切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要结合科室具体业务进行学习,强化自主学习,交流讨论、知识检测等方式进行多方位学习,强化学习效果,确保学深学透,准确监督,确保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纪检监察干部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精准把握纪法标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贾浩飞表示:“《规定》为我们的工作厘清了权责界限、明确了工作程序,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以高质量的业务水准推进我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