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为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明确督查对象、时间及方式。从2019年3月13日起,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区各乡镇党委,承担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制定督查内容 。 一是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工作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情况;三是各部门各单位问题整改台账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等情况;四是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完成后要通过会议讨论形成整改情况报告。
严格督查要求 。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二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督查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工作情况要实事求是、如实提供。三要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部门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榆林市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横办发〔2019〕1号)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