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监察一直是纪检监察的薄弱区,尤其是乡镇管辖范围内使用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特别是对非党干部的监察,为乡镇授权监察员提出了新的调查对象。近期横山区艾好峁办事处监察员成功调查了艾好峁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何某某贪污案件,横山区监委依规依法给予何某某记过处分,收缴违纪资金4126.21元。该案件成为横山区乡镇监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由乡镇监察员全程调查取证的查办的第一件职务违法案件,为全区乡镇监察试点工作踏稳了第一步。
创新机制扎实推进。今年6月初,横山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开展乡镇监察试点工作,出台《开展乡镇监察试点工作方案》和《乡镇监察工作办法(试行)》,赋予两名乡镇纪检干部监察员身份,扩大了乡镇纪检干部监察员监察对象范围,有效弥补了乡村监察空白,促进了对乡村使用公权力人员的监督难题的破解,使监察工作神经末梢延伸到基层。
依法授权执纪问责。乡镇监察工作依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区监委在乡镇设置监察员的形式,赋予其必要的监察权限,对乡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法监督,使用法定文书,依法使用12项措施中具有查阅材料、提出意见、约谈、立案报告等调查措施;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挥监察工作“探头”“前哨”作用。
牢记原则明确重点。把握“一个坚决两个坚持”工作原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辖原则,明确派出监察专员监察对象。监察对象包括:乡镇领导人员、乡镇的公职人员、依法委托或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其他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乡镇的区属单位办事机构公职人员、乡镇的垂直管理单位公职人员等。
规范程序严格履职。严格按照《乡镇监察试点工作方案》和《乡镇监察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工作要求,严格履行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等标准和程序,确保监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监察人员正确履职。严格管理乡镇监察人员,加强教育政策理论的学习,要求监察人员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内控力度,防止权力滥用。
我区监察体制改革乡镇工作试点的深入推进,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度优势正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察体系健全使监督检查工作稳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