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横山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通过“四项举措”有力助推乡镇纪委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4月份,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参加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由区纪委监委相关室负责人就审查调查业务知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和有关保密等知识进行辅导。对新上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实行办案跟班培训。同时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辅导问答(1100问)》《纪检监察机关常用办案法规汇编》《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资料汇编》等书籍,不断进行“充电”,进一步提升乡镇纪检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提高纪检业务水平。
强化联系指导,落实包抓责任。根据工作实际,调整领导分工,区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分别主管各综合室、派驻纪检组工作,综合室和派驻纪检组分别联系指导全区19个乡镇(农场)纪委工作,各联系指导室(组)主管领导具体包抓各乡镇纪委工作。各联系室(组)要不定期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进行指导,对案情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由联系室协助查办。同时下派专人指导各乡镇纪委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流程,对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证据搜集、定性量纪、装卷等环节进行重点规范。区纪委监委包抓领导不定期深入乡镇,对所包抓乡镇纪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开展乡镇监察试点,提高全面覆盖水平。为加强对乡村两级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及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在每个乡镇设立2名监察员,赋予监察员依法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及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监察职能,对乡镇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开展或参与对所在乡镇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及时报告区监委。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考核问责。安排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纪委贯彻落实会议文件精神、反腐倡廉制度推行创新、查办案件、稿件刊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成绩突出的乡镇纪委进行表扬,对工作滞后的乡镇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严重问题,严肃查处。严肃考核问责,年初制定并印发《横山区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年终对19个乡镇(农场)纪委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通报,对考核为优秀且排名靠前的予以表彰,较差的予以批评教育,并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其主管(包抓)领导和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