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法制环境、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横山区专门成立了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为组长的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巡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横山区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巡察督查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巡察督查工作。
《方案》明确,巡察督查范围为各涉及不良贷款相关人员所归属的单位,区人民法院、横山公安分局、各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要巡察督查各银行对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不良贷款相关人员所归属的单位对本单位涉及不良贷款人员约谈提醒情况,不良贷款人员被约谈后配合银行化解情况,不良贷款中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清收巡察督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巡察督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2018年5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按照自查自纠、实地检查、综合汇总三个步骤实施,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约谈、提醒、通报、问责、提出处理建议等多种形式,推动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监委联合巡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巡察督查工作合力,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坚决、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要严肃问责。对拒不履行还款(担保)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党员、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企职工、村干部等,要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违反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