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也是基本职责,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成了空中楼阁。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监督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造性地将其做深、做细、做实。
一方面,切实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综合效应,推动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另一方面,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立足抓早抓小,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盯,一条线索一条线索地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重力度又重尺度,通过坚持不懈、脚踏实地深耕细作,实现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从而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化风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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