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横山区纪委监委正确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继续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着力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党内监督,使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突出第一种形态的应用与实践。
区纪委勤念“婆婆嘴”,更加注重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预防上下功夫,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容易出问题、刚刚出问题的时候,及时得到提醒、纠正,防止小苗头发展成大祸患。“纪委的谈话防止我走向犯罪的深渊!”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如是说。
2019年1月1日截至5月13日,区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1人、占总数64.21%,第二种形态处理24人、占总数25.26%;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占总数6.32%;第四种形态处理 4人、占总数4.21%。从数据来看,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管党治党重要手段,实现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