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纪委监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制定了《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试行)》(后简称《工作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履职程序,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得到明显提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善于监督、敢于监督、严于执纪的形象更加鲜明。
“驻”的职责不断夯实
《工作办法》共8章45条,对派驻机构的工作关系、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工作程序、职责权限进行详细规定,夯实了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基础。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充分发挥监督的“发现、预警、提醒、教育”功能,通过监督撬动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的问题线索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累计发现问题132个,推动整改115个,向监督部门党组反馈监督检查情况17次,累计向农业农村局等7个牵头部门发出7份工作提醒函,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驻”的优势有效发挥
勤于监督,突出监督的常态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特别是常态化对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履职用权、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等情况跟进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以来,累计监督检查168次,报请或会同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98次,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53次,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各项责任不断得到夯实。
善于监督,提升监督的实效性。主动与驻在单位沟通协调,熟悉驻在部门的重点人、重点事及业务工作,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对监督对象和事项集中精力进行监督检查,驻农业纪检监察组紧扣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节点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的监督,通过实地督导、会议调度、蹲点督导、重点抽查、审计交办等方式,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累计督导检查13次,约谈提醒8人次,主动发现问题线索3件,立案1件,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敢于监督,破解同级监督难题。问题面前勇于“亮剑”,既敢于严肃批评,也能及时要求驻在部门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驻区发科局纪检监察组对区工贸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制发工作提醒函,监督推进问题整改,形成前后衔接、环环相扣的监督闭环。《工作办法》试行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累计对被监督对象谈话提醒660人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5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工作提醒函共27份,督促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制度规定,推动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治理水平。
“派”的权威充分彰显
横山区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工作办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两项教育”整体谋划、一体推进,引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牢记责任与使命,积极履行派驻工作职责,不断强化“派驻意识”。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全面打消“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想监督”的思想,“派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办法》试行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作出处分决定13份,“派”的权威不断强化。
树牢“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横山区纪委印发了《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办法(试行)》,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规范,派驻机构查办的案件数量和质量持续提升,全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166件,增长38.1%,立案69件,增长13.1%;结案48件,增长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