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廉政档案建设以来,横山区纪委监委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立足职责职能,严格把关、及时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评优评先及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中央文件中明确规定需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事项等关键环节的政治体检,因此务必要做到精准审核,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应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受理范围,严把入口关。按照上级要求,横山区纪委出台《中共榆林市横山区纪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受理范围、责任分工和办理程序,形成归口管理、层层把关、分类审核、统一回复的工作方式。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镇纪委联审,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层层“把脉”,逐级签字审批,汇总整理后,经分管、协管领导审核,报区纪委主要领导审签后,正式回复,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严把责任关。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廉政档案要求,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的分类、保管、移交等工作,实行“专人受理”“专人送审”“专人保管”避免随意扩大知情范围,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保密责任。对于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回复意见结果失真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有关人员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