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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纪委监委五一、端午期间致全区各级党组织 和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04-29 11:14 作者: 来源:横山区纪委

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清风颂廉劳动美,海晏河清粽飘香。在五一、端午节来临之际,横山区纪委监委向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并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横山区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既要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又要绷紧作风之弦、严守纪律底线,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主动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做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要求的事,坚持“少出门、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不放松,不去中高风险地区;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商业预付卡、微信红包等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拉关系;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或福利等;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5.严禁组织、参与以防疫工作慰问等名义变相违规公务接待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及转嫁相关费用;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9.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等;10.严禁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酒后驾驶车辆及组织或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按照管辖和归口监督权限,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节假日值班备勤等情况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信访室7616633;党风室7619110

中共榆林市横山区纪委 

    榆林市横山区监委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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