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横山区纪委监委制定了《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要求,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统筹谋划精心部署。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准分析研判本辖区、归口部门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督查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有效开展专项监督。同时,要坚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委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政治责任,有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加大问题查处力度。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坚决查处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搞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坚决防止侵吞“村级三资”等公共资产的新动向。有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纠治老问题、坚决纠治新问题,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有效处置、办结。
强化沟通协作配合。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专项监督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清醒认识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反复性、艰巨性、复杂性,结合实际情况,改进工作方式,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力量,有效利用人大、政协、审计、司法等各方面的监督成果,形成齐抓共管、一体贯通的监督体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