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树贤在派驻有关部门纪检组组长和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会上指出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4月10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出席中央纪委监察部内设机构调整后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单位纪检组组长和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会并讲话。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崔少鹏主持会议。
黄树贤指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
黄树贤要求,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依法规范行使权力。要加大查办驻在部门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要继续推动驻在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促进中央和国家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黄树贤强调,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工作计划会商、案件线索报备、重要情况报告、协作配合等机制制度,把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统一到委部总体部署上来。
中央纪委监察部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单位纪检组组长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