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漫长的逃亡生涯后,41岁的黄坚站在了被告席上,直到这时,他才悟出了人生真谛:自由和幸福是多么的宝贵,而这一切要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才能得到。4月22日,江苏省启东市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曾是“天之骄子”
1973年出生的黄坚是江苏省灌云县人,他的父亲在当地一个乡镇农科站工作,相对于同龄的农村孩子而言,黄坚的家境还算不错,而他也一直没让父母失望,自小成绩优异,初中毕业便考上了一所中专。1996年毕业后,他被分配到灌云县向阳乡农经站工作。
从小就在一帆风顺中成长的黄坚,在爱情道路上也是很顺利的。他在中专读书的时候,便和同班同学李红(化名)确立了恋爱关系。1997年初,因李红想回老家启东发展,黄坚便毅然辞掉了在灌云的工作,并将自己的人事档案资料寄到启东市委农工部,后被分配到启东市某复合带厂做总账会计,1998年又被调至启东市某棉花公司(属于国有企业)任总账会计。由于成绩突出、踏实肯干,从1999年开始,黄坚便担任该棉花公司的副总经理。
错误的抉择
根据分工,黄坚负责公司的棉花收购以及财务管理等业务。因为特别熟悉财务,又是副总经理,加上平时少有人监管,而黄坚平日又出手阔绰,常常入不敷出,慢慢地,黄坚便开始挪用公款。从起初的少量挪用并及时还上,到再挪用、再归还……天长日久,黄坚的胆子越来越大,账目也越来越混乱。
2002年8月,棉花公司面临改制,按照改制程序,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查。黄坚害怕了,因为他多次挪用过公款。“我当时也想把挪用的钱补上,但是我自己也搞不清楚具体挪用了多少,出于害怕被查到,我就想从公司账上再拿一笔钱一跑了之。”归案后,黄坚向办案人员交代了当时出逃的动机。
2002年9月12日,黄坚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向公司的开户行中国银行启东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40万元的银行汇票。因担心套取的款项被公司主要领导发现,他在开具汇票时写成将这40万元转入棉花公司开户在启东市西宁信用社的账户。而后,他借用某公司的账户将40万元占为己有。次日,他就携带这40万元潜逃了。
11年逃亡路
黄坚的出逃不仅震惊了亲朋好友以及同事,也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根据群众举报,启东市检察院于2002年10月16日受理此案并展开初查。同年10月21日,该院依法对黄坚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为了使黄坚尽早归案,启东市检察院十余年来,曾经先后9次派出干警赶赴黄坚可能潜逃落脚的地方进行追逃,但都是无功而返。
“我在潜逃期间过得很苦,基本上不敢出来,都是躲在各种出租房里。”黄坚这样形容他的逃亡生活。据他交代,从启东潜逃以后,黄坚首先回到老家灌云,并委托一个朋友帮他租了一套房子。李某知道他是畏罪潜逃的以后,装作不在意,并让黄坚出资买了一辆价值26万余元的小汽车,提出合伙做生意。不久后,李某就偷偷地将黄坚的车卖掉了。黄坚得知后找李某算账,却只要回八九万元。他想状告李某,却又因为自己有罪在身,只好吃了哑巴亏。
2004年初,黄坚认识了现在的女友陈丽(化名)。交往期间,黄坚去陈丽父母家旁边租了一块地用于养鸡,因为缺乏经验,不到一年时间又亏损了5万元。而这时,陈丽及其父母并不知道黄坚是携款潜逃的案犯,见他养鸡不行又没什么正当工作,遂介绍他到陈丽的一个在江苏省盱眙县城开饭店的弟弟店中打工。“饭店管我吃住,而且一个月给1000元左右的工资。”黄坚交代说。
被抓获归案
2013年10月11日,黄坚到当地一个朋友郑某家要账,当时,郑某家有几个人正在赌钱,黄坚便参加了进来。没多一会儿,就被闻讯赶来抓赌的警察抓了个正着。由于黄坚一直潜逃在外,没有更换二代身份证,盱眙县公安局干警便对黄坚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加上启东市检察院早在2003年9月26日就将黄坚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因而等黄坚接受赌博处罚后,便将他的照片与网上的照片进行了仔细比对。因为毕竟已过去了整整10年,如今,饱经风霜的黄坚与当年的外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一时不能确定之下,盱眙县警方将这一可疑线索通报给了启东市检察院。得知这一消息后,启东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干警前往黄坚所在地,通过暗中调查,最终确定他就是黄坚,遂将他抓获归案。
面对检察干警手中掌握的铁证,黄坚低下了后悔的头颅。“我知道自己挪用公款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很后悔当初作出携款潜逃的选择……”2013年10月16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的审讯室里,黄坚泪流满面,痛悔不已……(徐德高 启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