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主责主业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四项举措,为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注入“强心剂”。
调整领导分工,夯实工作责任。为了聚焦反腐中心任务,强化主责主业,县纪委监察局对领导工作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书记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监察局局长(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处理县纪委日常工作,主持县监察局工作,分管县纪委监察局综合类科室工作;另一名副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办案科室工作;其他常委和副局长协助副书记主管纪委监察局内设科室、派驻纪检组工作。建立了由常委、副局长带、抓科室主任、纪检组组长,科室主任、纪检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带、抓一般人员的“金字塔”工作机制。通过层层落实工作,层层传递压力,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明确各室职责,细化任务分解。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要求,将委局机关各室和各派驻纪检组重新划分为综合类科室和案件类科室,综合类科室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室、宣传室、审理室、信访室和网络室;案件类科室包括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和五个派驻纪检组。今年改变以往科室全员办案思路,各室做好分内工作,案件查办工作由案件类科室主抓主办。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指导乡镇纪委工作,各派驻纪检组履行对归口县直部门单位的监督责任,确保监督没有空白、不留死角。
强化纪律审查,用好“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每个案件室年度办案任务要在原来基础上增加,每一个案件室和案件室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担负起单打独干、独立办案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坚决查处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断清除危害党的肌体的蛀虫,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督促检查成常态,通报曝光零容忍。积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双节期间,县纪委监察局会同两办督查室先后三次对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下属单位机关干部作风以及各乡镇基层党建、精准扶贫等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印发了督查通报,将典型案例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截至目前,共印发督查通报3期,公开通报曝光部门(单位)38个,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32人。在“横山县纪委监察局网站”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形成了极大的威慑力和震慑力,群众满意度极高,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