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现将区纪委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横山区双城办事处元峁村党支部原书记马生表、村委会原主任段冠华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7月,元峁村向县扶贫办上报了包括马生表、段冠华在内的10户2014年度在册贫困户,争取市财政下发的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项目资金。2015年12月,县扶贫办将每户5000元,共计50000元项目资金拨付到户,村委会将上述十户收到的扶贫资金统一收回后,用于支付村委会拖欠用工工资44980元,其它支出5036元。2019年2月,马生表、段冠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横山区响水镇赵峁则村支部书记张峰、村委会主任高增旺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7月,赵峁则村经村三委、村民小组长会议决定,从本村贫困户中选出46户新修建圈舍户、15户小杂粮种植户上报县扶贫办争取扶贫项目资金。2015年12月,县扶贫办将46户新修建圈舍,共计23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到户后,村民小组长将上述46户收到的扶贫资金统一收回后交回村委会,村委会向全村194户村民进行了重行分配,共计206800元,剩余23200元用于村级债务支出;2015年12月,区扶贫办将15户小杂粮种植户,共计6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到户后,村民小组长将上述15户收到的扶贫资金统一收回后交回村委会,村委会向全村809人,每人70元进行了平均分配,共计56630元,剩余3370元用于村级债务支出。2019年4月,张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高增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横山区武镇原元疙瘩村支部书记马正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未认真履职问题。2016年,元疙瘩村未严格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相关规定,将相关部门划拨的低保指标,随意指定低保对象上报区民政局,将区民政局拨付给上述村民的低保款收回后平均分配给村民,共计76100元;2016年,元疙瘩村将18户产业扶持户领到的微耕机、脱粒机进行折价后再次分配。2019年3月,马正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横山区武镇冯家墕村委会主任范军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未认真履职问题。2016年,范军任武镇元疙瘩村村委会主任时,未严格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相关规定,将相关部门划拨的低保指标,随意指定低保对象上报区民政局,后将区民政局拨付给上述村民的低保款收回平均分配给村民,共计76100元;2016年,元疙瘩村将18户产业扶持户领到的微耕机、脱粒机进行折价后再次分配;2017年,范军将区农业局下拨的产业扶持资金用于元疙瘩村集体债务支出,共计10万元。2019年3月,范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紧盯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